省政府法制办深入基层召开《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7-11 10:27:00
作者:唐革非
来源:立法二处
省政府法制办深入基层召开《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草案)》立法座谈会
3月14日,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残联组成立法调研组(调研组成员: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赵晓光处长、正处级调研员唐革非,省残联维权部主任张长东),在大连市召开残障人士、基层工作者参加的立法座谈会。听取了中山、甘井子区街道办、社区,市盲协、市肢协以及大连市无障碍促进会吕洪良、副秘书长陆路等代表人士对《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3月29日,在本溪市召开残障人士、基层工作者的立法座谈会。听取了平山区、明山区街道办、社区,市盲协、市肢协、市聋协代表人士对《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调研反映的意见,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主要是:一是立法要有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充分参与;二是城市应该建立起由市长牵头、副市长主抓的无障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三 利用经济杠杆加速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四是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有无障碍设施改造需求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帮助其对住宅相关设施进行改造。上述合理意见和建议被吸收到《辽宁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规定(草案)》当中,使草案更符合我省无环境建设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