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政府下大力气解决机动车停放问题
发布时间:2016-01-12 14:16:00
作者:立法一处
来源:
本溪市政府下大力气解决机动车停放问题
为解决我市城区道路交通拥堵问题,进一步理顺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本溪市委市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职责进行了调整。原由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的机动车在人行道、公共广场违法停放的行政处罚及对公共停车场和公共停车泊位的管理全部交由市公安交警负责。
为了顺应职能调整的需要,市政府法制办立即启动了对我市2011年施行的《本溪市城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的修改工作,依据职能调整和城市管理的需要,对条例当中原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行使的职能及时调整为市公安机关,为维护我市交通系统的正常运作以及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本溪市政府法制办 刘影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