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发布时间:2017-09-12 08: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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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立法一处
2017年6月21日,省政府法制办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辽宁政府法制网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辽宁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建议和意见。
征集意见期间,我办共收到全省各地包括有关民主党派、政协、政府机关、街道、社区以及社会各界来信来函47封,接听电话40余起,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共85条,具体反映在《条例修订草案》中的72个条款中,咨询有关问题22处,反映问题8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法律责任等问题。在审查《条例修订草案》期间,我办认真研究和参考了社会各界提出的每条修改建议和意见,共采纳意见和建议52条,未采纳33条,对咨询问题及时进行了答复,对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