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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7-07-10 16:17:00 作者:立法二处 来源:立法二处

      

关于召开《辽宁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条例(草案)》立法座谈会的情况

 

411,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组成立法调研组(调研组成员: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二处赵晓光处长、杨玉峰调研员,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杨涛副处长、综合监督处刘海鹰副处长,省卫生计生监督局李刚副局长、饮用水卫生监督科曾宏主任),在大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会议室召开立法座谈会。座谈会上听取了集中式供水单位(市自来水集团公司崔京朝副总经理)、二次供水单位(海天白云酒店张美玉副总经理、大连国际商贸大厦工程部张学实经理)、涉水产品生产单位(大连华水塑管有限公司石萍副总经理)、自建式供水单位(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仕山庄养老院于连才经理)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420,立法调研组在朝阳市卫生计生卫会议室召开立法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市自来水公司马林山、冯浩,森源活性炭有限公司张岩,金都供水有限公司薛淑娴,格美现制现售水公司刘春鹏,开发区龙泉自来水有限公司李荣峰,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水站韩明军等企业代表和单位负责人对《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427日,立法调研组在丹东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会议室召开立法座谈会,丹东市自来水总公司一水厂厂长马爱利、二水厂厂长杜卫东、水质检测中心主任王占宏,自建供水单位阳光物业公司经理汪永丽,二次供水单位苏东,丹东渤海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质量部部长李勇作了经验交流,并讨论了《条例草案》内容。

根据调研反映的意见,省政府法制办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研究,将三个地域多家涉水单位合理意见和建议吸收到《条例草案》当中,使《条例草案》更符合简政放权和加强卫生监管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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