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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

发布时间:2017-02-23 14:26:00 作者: 来源:

2017年1月22日,威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威办发〔2017〕3号),这标志着威海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正式建立。威海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将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依托,由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统一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工作部门和人民团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意见》指出,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完善社会治理方式,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意见》要求,2017年4月底前,威海市及各区市、镇(街道)全部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基本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服务体系,满足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法律服务需求。

《意见》明确,党委法规工作机构和政府法制机构共同负责法律顾问组织领导工作。政府法制机构具体负责法律顾问的聘任、联络、指导、监督等工作,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等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按期足额支付。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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