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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拟命名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6-02-25 17:15:00 作者:刘辉 来源:盘锦市法制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逐级审核,经上报市政府拟命名大洼县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国税局为2015年度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予以授牌。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市的重中之重,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应以此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创新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应学习借鉴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做到规范行政、高效行政、廉洁行政,为推动我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建设滨海新盘锦”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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