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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 加快法治工商建设

发布时间:2016-08-04 13:01:00 作者:营口市工商局 来源:

  近年来,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法治工商建设为重点,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全面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保障措施,不断创新、完善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逐步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高效队伍,树立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充分认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是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权力正当行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促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力保障。我局党组对加快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程序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有着清晰而明确的认识,并将其作为加强法治工商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规划,抓紧抓实抓好,成立了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长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指定法制科为督导、协调和检查的牵头科室,统一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工作。实现部门间互相配合,有专人负责,提高了工商执行力和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执法监督的方式和方法

  我局严格控制机关人员编制,合理配置编制资源。在机关组建中实行人员单向流动,把有限的监管力量向监管执法一线倾斜配置。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没有明文规定由哪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实施的,原则上都由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市工商局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市级部门直接管辖,重大复杂以及举报人有要求的事项,或者跨区域的事项,或者管辖权限有争议的事项,以及负责建章立制、调研指导和对基层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力求突出行政执法监督“主动、有效、便捷、公正”的特点,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的新路径、新机制、新方法,构建适合我局行政执法工作需求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对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监督相结合,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快法治工商建设

  按照市编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文件精神,对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将我局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对应的责任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市行政职权调整、变动的文件决定,及时修改、调整我局的权力清单,并及时上报市编办,进一步完善了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现在我局权责事项清单已在市政府网站和我局外网网站向社会公开,共保留行政职权147项(399小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16项(368小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检查1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15项。同时编辑制作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已上报市编办复审,待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示。组织梳理填制5项《行政事项网上审批流程梳理表》,上报市行政审批大厅。

  组织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根据市政府法制办通知要求,指定专人全面清查执法主体的基本情况、单位性质、主体类别,梳理我局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49部。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强制实施主体及依据清理工作,填写《行政执法主体清理登记表》、《执法人员清理汇总表》、《执法人员信息表》,登记持有执法证件人员184人,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公示。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动态数据库,详细记录执法人员资格调整情况,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现在全局执法人员全部持有新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确保执法人员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为相关部门提供执法人员数据资料230多件次。

  (二)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

  我局严格执行《辽宁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省局《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通知》和《营口市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下发了《转发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审查工作的通知》(营工商发〔2016〕15号),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对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和《辽宁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强制类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都需经法制机构审查,未经审查或法制机构提出不同意见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我局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营口市涉企检查备案办法》等规定,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营口市工商局机关涉企检查备案管理办法》,对需要进入企业现场检查的案件,经主管局长批准后,须提前6个工作日向市局法制部门申报,法制部门提前5个工作日向市政府法制办申报备案,此后方可按照法定程序进入企业检查,并认真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收集证据材料,按期结案。截止到目前,已上报市政府法制办涉企检查备案案件35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案件全流程督导

  我局严格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自收到投诉举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特殊情况下延长至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举报人。我局先后出台了《行政处罚案件案前调查、立案、调查、定案、执行审批制度》等执法办案六项制度和一项纪律要求、《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执法办案十条禁令》和《关于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全流程网上运行依法公示处罚信息相关规定的通知》,查办的案件从立案审核到告知、送达处罚决定全部实现书式和网上同步运行,建立《核审登记簿》、《处罚文号登记簿》和《行政强制措施登记簿》,重大复杂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对敢于违反禁令者将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安排专人负责网上实时监控立销案情况,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网上案件数据录入管理。起草下发《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告知单》,由办案部门告知当事人,处罚信息须工商及当事人各自向社会公示。编辑下发了网上案由及违法事实示范样本。6月20日,省工商局检查组对营口市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调取的以市局名义查办的7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公示率、及时率和准确率均达到了100%。

  根据全系统2016年法制工作计划和省市局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对照执法案件子系统业务规范要求,市局法制科采取现场评查和远程网上数据抽查等方式,共评查处罚案卷68件,其中书式案卷6件,网上案卷62件。对于评查发现的问题通过下发通报,上门指导等方式进行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

  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贯彻落实执法文书制作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推广应用制度。我局出台了《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规范》文件,并编辑出版《制作规范》手册650本,发至各级执法机构,确保处罚案卷制作及文书使用清晰明白,合理合法,规范有序。积极接受执法监督,组织整理2014、2015年全局查办的处罚案件33件以及处罚票据、情况说明和《案件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上报市检察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应用的通知》和多篇说理式处罚文书范本,大力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实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指导意见》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范本。

  (四)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

  重新修改出台了《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指导意见》从综合裁量、行政指导、程序正当、明确轻重关系以及关于不予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和从重行政处罚的含义及情形等10个方面进行了规定和释义;《指导标准》详细列举了117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对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明确了指导标准,方便了执法人员对自由裁量权的实际操作,有效地防止了重责轻罚、轻责重罚、同案不同罚等现象,促进了正确行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加强全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范化、法治化和制度化。

  (五)依法接受行政监督

  在诉讼工作中,我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应诉,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推行单位负责人或委托执法人员出庭应诉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以真实法庭的现场教育,切实增强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我局将被复议、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承办单位和人员作为复议、诉讼应对的责任人,按时提交答辩书、证据材料,依法执行复议机关的决定和法院的判决、裁定书。完善并严格执行《营口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备案办法》,进一步规范全系统行政诉讼、复议和赔偿案件备案工作。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汇报制度,规定下级单位一旦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要经由主管局长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着力提高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群策群力,多方面听取意见,并保证复议、诉讼工作有专人分管负责,有专项经费。

  (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

  我局以多种形式加大工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除利用3.15,12.4等宣传日外,召开全市打传工作专项会议,通过组织小分队下基层、到一线,不断加大宣传打传防传工作力度。年初,我局邀请了市法制办领导为全局干部职工主讲新《行政诉讼法》探究与适用,约150多人参加了听讲。组织5名干部参加了全市法治宣传教育业务骨干培训班。全系统举办法制培训7期,培训执法人员262人。其中市局举办法制业务培训班3期,培训县区局、直属分局分管局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法制科人员、执法骨干及法制员147人,重点以会代训形式部署2016年法制工作,讲解处罚案件网上录入、证据材料调取、处罚信息公示、行政强制措施、重大处罚决定备案等项工作,现场剖析示范卷和说理式处罚决定,促进了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水平的提高。整理展示9本处罚示范卷,编辑下发1份说理式处罚决定和3个案件办理登记台帐样本。梳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诉讼法》和《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章107部。在局红盾网办案空间中编辑刊登《典型案例分析》16个,在局红盾网编辑“每日一题”法律学习3期,试题60道,向基层发放法律法规汇编240册,供办案人员学习借鉴。促进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七)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每年清理一次,对不符合上位法和当前实际情况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修改、废止建议,审核保留我局起草实施的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凡以市局名义对外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科进行审查,重点开展“四查四看”,即查依据,看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性的规定;查标准,看是否与本机关现行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查内容,看是否适当;查程序,看起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今年我局未对外发布规范性文件。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各单位会签人员,认真组织业务科室审核会签文件,一般文件保证当天会签完毕,特殊文件审核不超过三、五天并及时报送,受到了相关单位的好评。今年共审核、会签文件96件,提出修改意见22条。

  三、全面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我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营口市工商局年度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考核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完善奖惩机制,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究。强化日常监督考核,每季度进行现场考评,半年予以通报,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实行作风建设六改进。我局高度重视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制定出台了《市局考勤请销假管理办法》和《市局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全局实行早晚签到或不定期查岗工作制度,干部职工未出现无故迟到或缺勤等情况,组织纪律性明显增强。出台了《营口市工商局改进工作作风六项规定》,同时,以“六改进”的方式对机关各单位、部门的纪律作风、办公秩序、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明察暗访,今年来,共组织纪律作风检查5次,下发《督察通报》3期。

  (二)狠抓全局机关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先后开展了以“坚决刹住节假日期间‘四风’”、“参与赌博和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清明节利用公车扫墓”、“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整顿,全系统工作作风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勤政敬业精神进一步增强。

  (三)强化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畅通诉求渠道,建立重点信访问题主要领导亲自阅信接访制度,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分别呈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根据自办、转办、联办等方式由相关部门办理。在市局大厅设立投诉举报箱,受理行政执法人员和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和廉政行为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在查办案件工作中,我们努力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不护短,敢于碰硬,一经发现工商干部有违法违纪的问题,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维护工商机关形象;坚持重大案件局领导亲自抓,亲自听取案件查处落实情况;坚持“四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好不放过,不整改好不放过,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不放过。

  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和信息公示要求,实现全部案件网上运行并公示。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检查,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执法水平。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责任,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强化干部监管,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形成监督合力,从源头上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营口新一轮全面振兴发展为己任,适应新常态,贯彻新理念,深化“大服务”总基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为促进营口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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