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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监督 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发布时间:2016-08-15 12:58:00 作者: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来源:

  强化执法监督 加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营口市鲅鱼圈区于1984年建区,1992年被国务院设立为国家级开发区。自2003年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来,我区经过几届党委、政府班子的共同努力,对现阶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形成共识:法治政府建设事关我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在政府各项工作中,坚持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以完善体制机制为抓手,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方向,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近几年,在省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区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经济指标稳中有成,社会事业蓬勃发展,连续10年被市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在2007年被辽宁省政府行政复议先进单位,在2012年被省政府评为依法行政示范区,2012年代表辽宁县区接受全国人大检查组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并在检查中受到好评,2015年被省政府确立为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按照此次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总结归纳起来主要做法是“一个完善”、“两个加强”、“三个强化”、“四个创新”。

  一、完善政府行政决策程序,减控政府决策风险

  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直接体现执政能力,也直接体现百姓民生福祉。几年来,我们注重在行政决策程序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出台了《鲅鱼圈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鲅鱼圈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党工委、区委常委会议议事规则》等决策制度,明确界定了行政决策程序、权限范围,为我区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支持。

  二、加强重大决策程序审核把关,进一步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

  (一)加强重大决策程序审核,提高决策质量

  近几年,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要求,我区结合实际探索完善了重大决策法律文书。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案卷和档案,记录决策全过程。2015年,我区西部海滨旅游带PPP项目,按照重大决策法定程序,上了3次专题会议、2次政府常务会议和专家评审会议,广泛征求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同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该决策事项并进行综合分析,该项目牵头部门组织法律专家、学者等多次进行风险评估,最后建立决策档案,记录了项目从推挤到签约的全过程。凡签约的对社会公众有重大影响的项目,涉及民生、规划、土地、征收等都由牵头部门按照重大决策法定程序进行严格操作、存档备案,确保合情、合理、合法。

  (二)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创新,规范权力运行

  政府及各部门掌握着大量的行政资源和重要的行政权力,一旦缺乏有效监督,违法现象就很难避免,为规范各职能部门权力运行,我区从几个层面加强监督。

  一是对行政权力的整体监督。以职权法定为监督重点,全面清理部门职权事项和运行程序,以建立“制约有效、裁量规范、主体合法、运作公正、监督到位、责权统一”的权力运行体系为目标,对各主体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行政权力、权力运行流程、行政裁量等各项内容进行全方位梳理监督,并且形成了全区共识在网站公示。目前,我区公布确认执法主体57个,其中职权主体26个,授权执法主体15个,受委托执法主体16个,保留行政许可137项,行政处罚586项,许可、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初步建立。

  二是对重点执法部门涉企检查行为的全面监督。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辽政办发〔2015〕29号)文件作为对我区各执法部门监督的一个重要抓手,并将该项工作的执行情况赋予重要分值列入依法行政责任状和依法行政考核之中。我们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了《鲅鱼圈区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从检查计划管理、便民利企措施、收费清单列表、建立责任追究、日常监督机制等6个方面,细化标准、制定措施,统一制定12个附件样表发至全区各部门。截至目前,我区制定了检查计划2份,检查对象企业132家,向政府法制办备案132份。同时,政府法制办不定期抽查各执法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已监督检查执法部门100余次,做到每两月进行一检查、一测评、一通报,产生了较好的效果。

  三、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一)强化具体行政行为监督

  一是开展经常性的执法监督,扩展监督范围,加强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主动检查各家行政执法活动累计500余次,处理执法投诉100余起,做到案结事了,息事宁人。二是强化全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力度。我区出台了《鲅鱼圈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规定》,调整了处罚备案标准,将备案比例调整为案件总数的80%,且涉企处罚案件要100%备案,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在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进行公示,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积极开展化解行政执法争议和矛盾协调解决工作,出台了《鲅鱼圈区行政调解工作办法》,几年来化解行政争议40余起,解决矛盾纠纷180余件。四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考评、案卷评查力度,多次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大会,累计表彰依法行政先进单位60余家,先进个人40余名。

  (二)强化抽象行政行为监督

  一是建立完善了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营口开发区早在2004年就制定了《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做到规范性文件制定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建立并实施“前置审查”制度。对区直各部门和区政府拟出台的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实施前置审查,变“事后备案”为“前置审查”,有效杜绝了违法“红头文件”的出台。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每年一次由区政府法制办对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清理审查。截至目前,共废止规范性文件8件,修改1件,确认区政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3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汇编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强化对其他重点领域的监督

  突出加强对城乡低保、吃空饷、临时工、城镇退伍兵安置、容积率调整、老旧小区改造、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等重要权力点的规范和监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我区按时完成上级下放的行政权力有效对接,对承接下放的13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监管、科学运行,确保政令畅通。截至目前,全区共完成权责清单1137项,并在政府常务会和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四、提升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模式

  (一)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行政办事效率

  2015年,我区被国务院发改委评为全国中小城市改革试点单位,率先在全地区成立了行政审批局,拟将全区行政审批事项特别是涉及企业审批的事项全部集中到一个局来行使,简化办事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行政效率;设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设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集中行使文化领域的行政处罚权;成立市民服务中心,开设了户籍管理、婚姻登记、就业、社保医保等213个窗口,实现了所有涉及百姓民生事务的一站式办理,得到了中央领导和省市政府的好评。

  (二)创新思维方式,为构建大法制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我区法制办在2007年机构改革中升格为正科级单位,在政府办内挂牌,行政人员编制为9人。近年来,法制办参谋助手作用越来越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参加政府常务会议。事前审查所有政务常务会议的议题,凡是法制办没有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常务会议讨论,且法制办在常务会议上要对每一个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形成会议纪要。

  二是审查政府行政及民商事合同。政府签订的所有合同均须法制办审查把关,提出书面合理性、合法性建议,全方位监管,及时提示相关部门或区级领导某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研判合同的运行情况。

  三是做好参谋助手。区级领导及其分管的全区各部门遇到有关政策、法规等系列疑难问题均由法制办进行答疑解惑,近几年,法制办共对80余个疑难问题及政策解释提出建议。编制两部执法案例指导为执法部门排忧解难。

  (三)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构建监督工作全方面立体化的新格局

  治安防控体系在全区全面建立,综合执法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智慧城市开始搭建,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多元化、范围扩大化,组织部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行政执法机关110建设全面启动,纪委主体责任全面履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建立,信访等化解矛盾联动机制全面建立,全区依法治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共同推进。

  (四)创新法治政府服务新模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促治国理政大计

  法律顾问全覆盖,40余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区政府早在10年前就意识到发挥法律顾问来解决问题的作用,聘请了2家大型律师事务所作为全区法律顾问单位,重大案件、事项一事一议,为政府化解难题、破解瓶颈起到了很好作用。2015年,政府又出台了《关于成立鲅鱼圈区法律顾问专家委员会的通知》,从法院、法制办、律师事务所等部门选聘了13名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帮助政府化解了很多疑难案件。全区上下遇到问题找法,法律办帮助各部门解决法律方面、政策咨询方面、协调涉法涉诉案件方面,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项事务已成常态。

  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今后,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完成《纲要》落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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