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香代表建议:加快行政复议修法进程
据悉,自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颁行后,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政府部门非常重视行政复议法的实施,把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国务院法制办启动行政复议法修订计划,2012年列入国务院修法计划。2014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行政复议法修订列入五年立法规划,随后,国务院法制办抓紧研究起草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已经过两轮全国范围内的征求修改意见,目前仍在起草过程中。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行政复议法已经不能满足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需求,存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亟须补充完善、复议机关与复议机构的法律定位不明确、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待扩展、复议工作队伍能力参差不齐等诸多问题,特别是行政诉讼法修订以后,两部法律之间的衔接更加需要完善。加快行政复议法修订进程已成为当务之急。”张秋香说,为此,我们要从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行政复议的若干原则与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有机衔接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仔细研究。
张秋香建议,加快行政复议修法进程,一要明确行政复议的功能定位,强化行政复议救济功能,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实行行政复议集中管辖,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强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二要将行政复议机构作为一个相对行使行政复议裁决权的、中立的、专门的行政复议裁决机构,有效避免行政复议机关的非正常干预。三要统一和规范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法律地位,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确保专业化和中立化,同时明确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方式。四要明确行政复议范围,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尽可能地将行政机关对相对人产生法律上利害关系的行为都纳入行政复议范围。五要补充优化行政复议程序,使行政复议司法化、公开审查法定化、简易程序高效化、调解和解制度化,切实解决行政复议法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六要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确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制度,直面行政管理相对人,以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来源:宿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