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省”课题进展情况中期检查的函
发布时间:2016-09-26 16: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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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开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省”课题进展情况中期检查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省”课题研究水平,督促各单位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按照《2016年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省课题立项课题申报指南》(辽政法函[2016]13号)安排,现对课题进展情况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检查相关事宜函告如下:
1、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2、对课题结项报告实施重复率检测:
(1)重复率检测结果高于30%,确认为未通过检测,取消该立项课题;
(2)重复率检测结果高于20%低于30%,通知项目负责人做修改工作,重新提交修改后的成果;
(3)重复率检测结果低于20%,确认通过检测。
3、课题结项报告字数控制在6000字以内;
课题立项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如期、优质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各单位填写所附《课题进展情况中期检查回执》(可在http://www.qdglf.com/下载)并加盖公章后,报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传真或邮寄)。
邮寄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6号511室(省政府院内6号楼)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收
传 真:024—86896566
联系电话:024-86896566 86894718
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省课题进展情况中期检查回执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省
课题进展情况中期检查回执
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省课题研究工作,进展如下:
1、课题进展阶段
(1)调研阶段,(2)论证阶段,(3)起草撰写阶段;
2、是否结合辽宁省实际开展实地调研?
(1)是,(2)筹备中;
3、是否形成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
(1)是,(2)否;7
4、课题研究工作能否于11月20前保证质量完成?
(1)是,(2)否。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课题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