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司法局公开权责清单
发布时间:2015-11-02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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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司法局公开权责清单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是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朝阳市司法局按照《关于开展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职权及相应责任梳理和清理工作的通知》(朝编办发[2015]82号)要求,扎实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设各项工作,通过对行政职权及相应责任进行全面梳理和彻底清理,在摸清权力底数的基础上,形成市司法局保留的行政职权目录和责任事项目录,并统筹做好编制《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工作。
经市编委办审核确定,保留行政职权24项(含子项共计36项),其中行政处罚5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给付1项,其他权利12项。
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朝政发[2015]31号)要求,并经市编委办审核同意后,于2015年9月29日在朝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布了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朝阳市司法局供稿